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公众参与 老站入口
首页 >> 基础教育
关于举办猇亭区第七届中小学生科技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猇亭教育信息网作者:字号:[ ]


教发[2010]23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科学技术协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宜昌市第九届青少年科技节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决定举办区第七届中小学生科技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青少年科技节主题为:自然·科技·发展。

二、活动目的和内容

l、活动目的:本届科技节结合“迎世博”的契机,向青少年普及科技发展给人类带来的文明成果,普及低碳环保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科技知识,通过让青少年“参与、体验、感悟、创新”各种科技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青少年参与科学实践探究活动的兴趣,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

2、主要内容: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实践活动竞赛、电子制作竞赛、遥控车模竞赛、航天模型竞赛、电子制作竞赛、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三、组织实施

1、活动时间:

1)、2010320日——919日为各学校开展活动时间,各学校根据市、区科技节的内容组织本校科技节活动。

2)、2010920日——1010日为区级竞赛活动时间。

3)、20101016日——1024日,推荐并组织区科技节优秀选手和优秀成果参加全市第九届青少年科技节活动(其中:科技创新大赛按创新成果50件、科幻画30件、实践活动5件选拔上送,其余项目由各校按市组委会要求直接报名参赛)。

2、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届科技节活动的领导,特成立亭区第七届科技节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杜应东

副主任委员:谢韵秋

委员:喻先清、邹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亭区教育局教育股,电话:6516673,联系人:冯万华。

    3、参赛步骤:参赛者先参加学校的活动,经过评选,学校竞赛的部分优胜者,可以推荐参加全区比赛。亭中学、十八中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择优直接参加全市比赛。

  4、比赛规则:全区各项比赛的竞赛办法参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执行。

  小学组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竞赛、青少年电子制作竞赛、车模竞赛、航模竞赛。

  初中组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竞赛、青少年电子制作竞赛、车模竞赛、航模竞赛、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高中组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竞赛、青少年电子制作竞赛、航模竞赛、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中小学要以青少年科技节为主题,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本校科技节活动,形成以科技活动促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辅导老师,精心策划,合理安排,明确分工,扎实推进,做好中小学生科技节系列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适时培训科技辅导员

3、科技竞赛作品要坚持“三自”(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三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要突出创新意识和科技含量,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展示要坚持“五要素”(明确的选题目的、完整的实施过程、完备的原始材料、确切的实施结果、实际收获和体会)标准,强调活动的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和完整性。遥控车模、航空模型、电子制作等竞赛器材由组委会统一型号,参赛选手自愿购买。

    五、表彰奖励

区教育局将对优胜选手给予表彰和奖励,并结合学校科技活动的开展情况表彰一批亭区科技活动先进学校和科技活动优秀辅导员。

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旨在培养更多的有科技创新意识、有动手实践能力的青少年。希望各中小学校按照文件精神,以本届中小学生科技节为契机,把我区中小学生科技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〇一〇年五月二十

  

主题词:第七届  中小学生  科技节  通知

抄报:市教育局、市科协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科学技术和招商局

亭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520日印发

共印2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加入收藏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宜昌市猇亭区教育局 2006-2010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94号 邮编:443007 电话:0717-6514475 邮箱:xt_jyj@163.com
 [鄂ICP备06012424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