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区教育督导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启动实施《猇亭区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抓手,着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学校综合评价体系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职能,努力为猇亭区教育发展作出新贡献。现根据《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所赋职责,特制订督导办201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依法履行督政督学职能,抓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1、继续坚持一年一度以学生入学、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街办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2、继续坚持双向控流责任目标和“普九”复查制度,确保全区九年义务教育“三率”(入学率、巩固率、完成率)保持100%。
3、开展综合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猇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综合评价体系,以评估为导向推进教育由外延向内涵发展的转变。
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组织实施《猇亭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09—2012年实施方案》,制定《猇亭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加强检查督导,完成年度建设与评估任务。
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换发《办学许可证》。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和复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
6、启动示范高中创建工程。按照《湖北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要求,力争用五年时间将市十八中建成市级示范性高中。
7、启动“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 达标创建活动。
8、启动“地方基础教育质量检测标准”课题研究(已申报的省级课题)工作。
9、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围绕教育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二、坚持依法治教,抓好教育系统普法执法工作。
1、制订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做好2011年教育普法工作。
2、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
3、以国家、省、市等开展的法制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10.26”、“12.1”的防艾禁毒宣传和综治宣传活动,开辟校园、班级、街头普法阵地,增强师生法制观念,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4、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三、坚持安全第一,抓好校园及师生安全工作。
1、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完善安全机制,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能力。
2、加强学校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四、坚持装备先行,抓好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1、完成猇亭中学、市十八中“班班通”建设任务,使全区学校“班班通”工程达到100%。
2、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仪器、图书、教育信息化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督导,开展常规教学设施达到国家新Ⅰ类标准检查验收。
3、组织师生开展《第五届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NOC 活动)为主体的多种系列竞赛活动。
五、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高督政督学水平。
1、加强区级督导队伍建设,理顺、完善机构和人员配备。
2、坚持督导业务学习,创建学习型教育督导组织。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