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猇教文[2011]78号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2011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暑期教师集训工作。严格按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暑期教师集中学习活动安排的通知》(宜猇教文[2011]76号)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抓好“控流防辍”工作。严格实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完成证书、流失生报告等三项制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千方百计控制学生辍学流失,确保零辍学。开展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调查统计建档工作,确保96%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就读。
三、开展校园安全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抓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对学生食堂、寝室、教室要进行清理和消毒;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育人环境。
四、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相关经费政策,市十八中、各公民办幼儿园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收费,严禁自立项目、超标准以及其他各种搭车收费,确保实现秋季开学收费“零投诉”、“零违纪”目标;严格学籍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重点班、奥赛班。
五、做好猇亭中学、长堰堤小学和高家店小学建设项目验收和资料整理工作。
六、按要求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七、开展庆祝建国62周年系列活动。
八、组织开展好第27个教师节各项庆祝活动和教师体检工作。
九、突出重点抓好各项主题创建活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和“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总结测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高效课堂”创建、“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家庭教育示范区”创建、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十、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三提三服务一营造”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
十一、理顺新学年教师人事、工资关系。
十二、各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完成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学校基表上报工作并于9月25日前报教育局计财科。
十三、各中小学(幼儿园)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要求做好学生参保的组织、宣传、登记、缴费工作。
十四、各单位按要求做好教职工医疗保险基数申报工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