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课内比教学”活动组织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精神(鄂基教【2011】23号),为确保“课内比教学"活动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全区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达到锤炼教学基本功,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课内比教学”活动,进一步更新广大教师的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搭建教师展示自我、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比武平台,促进教师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努力创新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使我区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整体提高。
二、突出活动主题
锤炼教学基本功 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充实活动内容
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活动主要包括说课和讲课两个环节。说课主要阐述对课标及教材的理解,对学生基础及特点的分析,介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用,介绍教学过程设计等。讲课重点展示教师的基本教学素养,包括教学观念与知识功底,教学设计与教学组织实施能力,特别是教学语言、教学板书、教学仪态、教学示范和实验操作等方面。
四、落实各阶段主要工作
(一)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及开始实施校级“课内比教学”阶段(2011年9月至11月)
1、印发全区“课内比教学”活动实施方案,并上交宜昌市教育局。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2、督促各各学校上交“课内比教学”实施方案,抓好校级“课内比教学”启动仪式、档案建立和“课内比教学”开放周活动。
3、组织开展对学校“一周三课”和“两周一课”实况录播活动。
(二)区级“课内比教学”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
1、指导中小学“课内比教学”活动、组织开展区级级“课内比教学”现场观摩、交流和学习。
2、做好“一周三课”和“两周一课”实况录播活动。
3、收集、上传和展播区活动组织视频和教师“课内比教学”视频资源。
4、开展“我与‘课内比教学’活动”征文活动。.
5、召开区级“课内比教学”活动总结表彰会。
(三)参加宜昌市市级“课内比教学”活动。(2012年3月—4月)
五、完善组织机构
(一)成立猇亭区“课内比教学”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万福(猇亭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董迎春(猇亭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卞莉华(猇亭区教师管理科科长)
喻先清(猇亭区教育科科长)
邹兵(猇亭区教研室主任)
杨小勤(猇亭区教研室副主任)
谢韵秋(宜昌市十八中学校长)
周同(猇亭中学校长)
王宗英(猇亭区实验小学校长)
谭国俊(猇亭区第一小学校长)
何庆红(猇亭区长堰堤小学校长)
李晓菊(猇亭区虎牙小学校长)
曾华清(猇亭区高家小学校长)
李翠莲(猇亭区教育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喻先清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职责如下:拟定全区“课内比教学”活动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按计划推进活动,在区教育信息网设置专栏,全方位展示各校、园“课内比教学”活动情况和深度报道“课内比教学”特色活动,为“课内比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成立猇亭区“课内比教学”活动专家指导小组
1、各学段专家指导小组名单
小学组:冯长智杨杰曹立新周芬郭玲
中学组:邹兵杨小勤雷德红严武雨冯万军付晓
2、各学段专家评审委员会职责是:制定全区“课内比教学”竞赛规程和各学科评价标准;确定各学科 “课内比教学”活动组织方式和评委名单(在活动前予以公布);开展 “课内比教学”活动,对推荐到市级参赛的各学科教师的讲课和说课情况进行评审,制定奖励方案,确定奖励名单。
六、有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尽快拟定本校(园)“课内比教学”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011年8月31日下午5点前(电子稿请通过教育办公平台)报区教育局教师科,联系人:卞莉华。
(二)本次“课内比教学”活动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首先进行校级选拔(要求教师全员参与),校级选拔优秀的教师参加全区比赛,最后由区领导小组选拔参加上级比赛。在活动中,各学校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宣传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为本次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坚持典型示范,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2、组织领导工作。各学校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科学制定方案,认真落实文件精神。要强化校长责任,校(园)长要把主要精力用于推进“课内比教学”活动,促进教师全员参与,取得实效。
3、信息资料档案建设工作。各学校(园)要重视活动信息资料档案(包括电子和纸质档案)建设,保证活动各环节信息资料的详实完备。每位教师的讲课、说课安排、评比结果、参评教案与反思等资料必须留存,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5、经费保障工作。各学校(园)要为活动的组织、评选、奖励提供必要的经费,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6、建立考评机制。教师教学比武情况记入每一位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学校开展教学比武活动情况,作为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要把每一位教师的教学比武资料送区教育局备案,作为上级部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的基本资料。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